国家林草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
2021-07-13

  7月12日,国家林草局举行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12起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

  被通报的12起案件为: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和顺鸿润煤业公司采煤毁林案、黑龙江省五常市松花江绿达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文钟村蔚某非法占用林地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松岭林业局何某盗伐林木案、重庆市巫山县郡立建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红河县三村乡采石场违法使用林地案、江西省永修县龙某滥伐林木案、甘肃省定西市曹某等非法采石违法占用林地案、河南省方城县李某等人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林木案、湖南省蓝山县创新新型墙体环保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广东省潮州市广牧农业科技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各级林草、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行动,案件当事人受到法律严惩,一些党员干部被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为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国家林草局采取常态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各级林草部门将深入推进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坚持严格执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以典型案件为借鉴,严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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