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林区人民公社
2020-10-12

  临江林区人民公社从建立时算起,至今已经有60多年了。好多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都不知道临江林区人民公社是咋回事儿,为补遗人们记忆中的这个史实缺失,笔者谨在此将只有短短三年历史的临江林区人民公社向广大读者做以介绍。

  临江林区人民公社是在全国大办人民公社化的高潮中于1958年10月建立的,是在通化地委和临江县委领导下,在中央林业部和吉林省委农村工作部工作组的指导下,由临江森工局(临江林业局的前期称谓)和临江县所属的闹枝乡、西大川乡、蚂蚁河乡、四道沟乡、六道沟乡以及抚松县的漫江镇这五个乡一个镇(因这些乡镇都与临江森工局施业区交融)合并建立的,是政企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以林为主、多种经营、为全面发展山区经济而建立的一个社会基层单位。

  公社建立后。全社林地面积386000公顷,耕地面积8248公顷。全社有12242户,总人口50083人。其中,男劳动力16907人,女劳动力9621人。原森工系统男劳动力5506人,女劳动力3506人。原乡系统男劳动力11407人,女劳动力5521人。有小学校96所(包括教学点),教职员196人,学生5260人。有中学校10所(包括附设中学班),学生582人。有幼儿园(托儿所)43所,幼儿1586人。有邮电营业所85个,银行代办所(储蓄所、信用部)16个,商业门市部13个。

  党团组织状况:有党总支部9个,党支部68个,党员1336人(原森工系统34个党支部,党员955人;原乡系统34个党支部,党员381人)。有团总支部9个,团支部87个,团员1796人(原森工系统38个团支部,团员1122人;原乡系统49个团支部,团员674人)。

  建社时宣称公社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一是在不打乱森工企业现有生产体系和正常生产秩序的原则下,实现经济区域化和行政区划的统一,消除森工局横跨两县和一个地区,没有统一领导的现象。二是有利于发展林区经济,便于发挥森林工业的潜力,迅速改变林区落后面貌。三是对森林资源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发展林区商品生产,扩大和增加农村的生产总值,加速消除工农在创造价值方面的悬殊差别。

  临江林区人民公社的领导体制和管理制度:公社体制是类似于一县效能,具有联社性质,归临江县领导。政权执行区政权的职能,归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原森工局木材生产直属通化专员公署,森工局机构仍然保留。党委三个班子(公社党委、区党委、森工局党委)一套人马,接受通化地委和临江县委领导。

  公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公社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社政合一,统一经营,分散管理。公社设立11个部:木材生产部、农业部、工业交通部、森林经营部、劳动工资福利部、基建工程部、供销部、文教卫生部、财政部、内务部、武装部;两个委员会:经济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作委员会。

  党委为了加强对公社的领导,将党监委与社监委合并,党委组织部与社人事部门合并,党委办公室与社办公室合并。这些机构既作为党委领导和监督社政工作的工作机关,又作为公社的职能机构,在党委和公社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此外,公社还设共青团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公社又是生产与政权合一的组织,执行区一级政权的职能(即区人民委员会)。在公社之下,农业系统设有六个分社,分社下设管理区,管理区下设生产队。公社的政权机构设区办事处,执行原乡政府的职能。

  原森工系统设三个管理处:采运管理处、森铁管理处、木材管理处。管理处下设工段,工段直接领导生产工队。

  在经济管理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工农业各负盈亏的管理制度。森工系统实行三级(公社、管理处、工段)管理,二级(公社、管理处)核算;农业系统实行四级(公社、分社、管理区、生产队)管理,三级(公社、分社、管理区)核算。

  公社建立后,取消了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制。随后又在大沙河地区(木材生产施业区)试行“半工资、半供给”方案。在职工福利方面,以工资为主,实行口粮、生育、医疗、伤残、老葬、教育、文化、福利八包,并制定了“八包标准”。

  1960年4月,在办大规模公社思想指导下,为了在更大范围内统一调动和安排劳动力,充分利用资金、资源,将临江镇人民公社并入临江林区人民公社。

  建社三年,拟定的诸多方案没有兑现,人民公社化实行的“一大二公”实际上就是搞“一平二调”,大搞平均主义,严重影响了社员的积极性,对生产造成了很大的破坏。1961年初,临江林区人民公社解体。

 (作者 周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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