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林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
2014-04-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和集团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临江林业局的实际,制定如下具体规定:

  一、精简会议

  控制会议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召开会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局专业会议,需局长批准,会期不超过半天;

  2.座谈、讨论、经验交流会等,时间不超过2小时;

  3.能专业人员参加的,副职不参加,副职能参加的,正职不参加;

  4.要开短会、讲短话、主题明确;不讲空话、套话,直奔主题;提高效率,节约会议经费;

  二、规范文件简报

  控制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停办各种简报,只保留《临江林业报》。

  三、改进调查研究

  局领导和局各部门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统筹安排;围绕主题,务求实效;密切联系员工群众,拓宽联系员工群众的渠道。

  四、改进公务活动

  要精简各类公务活动,精简各类考核检查和表彰评比活动,精简各类考察走访活动,严格执行出国(境)、出省考察管理制度、考察计划和各项费用标准。

  五、规范公务接待

  局对外进行业务招待,原则上在局宾馆或指定场所接待,不得安排高档娱乐、休闲、健身、保健场所活动。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到林场工作吃工作餐,禁止喝酒;到临江城区内(包括三公里、望江楼)单位工作,禁止用工作餐。

  车辆使用严格按照临林纪发[2012]1号文件执行。

  六、树立干部形象

  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关、人生观、价值观;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少讲空话、赃话;要廉洁自律,勤俭朴素;要让员工感受到党的温暖,树立干部可亲可敬、平易近人的形象。

  七、加强监督检查

  局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带动基层单位和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执行,落实好上述规定。局党委将规定的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年度考核检查。

  局纪委监察处要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审计部门每年对各直属、基层单位、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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